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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品律师
执业资质:1510120**********
执业机构: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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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兴品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2日|分类:工伤赔偿 |85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金花乡张某于2016年11月2日到成都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处上班受伤,2017年5月16日,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达成协议,约定成都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向支付张某17万元工伤赔偿款。被告支付了10万元赔偿款后,拒绝支付余款。2017年11月8日刘律师代理张某向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于2018年6月28日判决成都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支付余款,并且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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