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
1. 董事会制定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2. 股东会作出同意的决议(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 修改公司章程;
5. 自作出股东会决议之日起的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 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 变更登记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