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唤起旧情法”。启发双方当事人多想想对方的好处,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二是“消除隔阂法”。利用一定数量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事实消除双方的怀疑,从...
暂无查看:697次2015-10-20 19:50
导读:为了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亲双方的收入情况及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需求数额往往会有变化,使得以离婚时的情况为依据所作出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尽合理,因此...
暂无查看:718次2015-10-20 19:50
导读: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当然已满16岁的孩子有劳动能力能够自食其力,那么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确定抚养费的数额,需要考虑给付方的经济条件。一般来说,是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但是,...
暂无查看:715次2015-10-20 19:50
导读:夫妻离异中的财产和子女大战已经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为了钱财之争,原来恩爱的夫妻各施手段,可谓五花八门;为了子女的抚养,双方更是剑拔弩张,更有些将子女当成了击中对方要害的登门,而占有子女的一方...
暂无查看:1004次2015-10-20 19:50
导读:父母离婚,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要进行赔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损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却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得...
暂无查看:735次2015-10-20 19:50
导读:两周岁以上的小孩的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诸多条件明确小孩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一、已做...
暂无查看:661次2015-10-20 19:50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暂无查看:718次2015-10-20 19:50
【案情】原告张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经人介绍于2002年举行婚礼同居生活,2007年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婚后,因原告做过肠结核手术导致输卵管不通,不能生育,于2008年农历十月以夫妻名义共同收养一刚出...
暂无查看:598次2015-10-20 19:50
导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确实发现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事由的,可以申请法院中止对方的探望权。当事人不能自行取消对方的探望权。咨询我与前妻离婚后...
暂无查看:679次2015-10-20 19:50
张某某、姜某夫妇因超生将小女儿送给了他人收养,后又起诉要求民政局,要求撤销该收养行为。5月30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起诉要求通州市民政局撤销《不予撤销收养登记的决定》,并重...
暂无查看:716次2015-10-20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