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先生夫妻是一对80后夫妻,2013年决定创业,便向陈先生租了一家便利店。2013年8月9日,陈先生将一台福彩机出租给范先生夫妻,并向范先生夫妻收取押金现金人民币30000.00元整。陈先生亲手书写收条给范先生夫妻,收条内容为:“今收到范有泉福彩机押金30000.00元(叁万元整),到2014年1月29号提前3个月可申请退机退款”。2014年1月29日后,范先生夫妻多次口头向陈先生提出退机退款,但陈先生总是以押金已经给真正的福彩机主(案外人廖某),让范先生夫妻找廖某去主张。范先生夫妻无奈之下,于2014年1月8日委托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向陈先生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尽快按照约定退机退款,但陈先生至今仍拒绝履行约定。
自退机退款条件生就后,经范先生夫妻多次催促,陈先生至今仍拒绝履行退机退款义务,已构成严重违约!刘律师帮助范先生成功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要求陈先生退还范先生夫妻福彩机押金并承担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