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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法律顾问培训食品企业假冒伪劣产品有什么特征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903人看过

一、假冒伪劣产品定义

假冒伪劣商品是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社会危害性。

假冒商品:

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其他同类产品的外部特征,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

伪劣商品:

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

二、区别联系

假冒商品和伪劣商品,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是可以互相转化或相互包 含的相同类型的商品。假冒商品,如前所述,是指非常逼真地模仿某个商品 的外观,从而使用户、消费者误认为该商品就是真商品。假冒商品的生产者 和销售者是在未经授权、许可( 或认可) 的情况下,对受知识产权保护的 商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复制一般是指商品的商标、包装、标签或具有其他重 要的特性进行复制。所谓假冒,就是指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假借名牌或名家旗号的手法,生产销售其产品(商品),坑害用户、消费 者的行为。因此,从广义上讲,假冒商品的内容与名称不相符,也属于伪劣 商品的一种。但从狭义的角度看,伪劣商品主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了使 用价值,与假冒商品也有区别。如上述所指的假冒产地、厂名或认证标志、 名优标志、他人注册商标的,属于假冒商品,不属于伪劣商品。伪劣商品有 时也假冒其他名牌商品进行销售,则此时它既是伪劣商品,又是假冒商品。

伪劣商品和正品有严格区别。正品是指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有时可分 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等。相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产品,有明显的外观瘕疵或影响使用价值的次品以及不符合技术标准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废品等, 如果进行销售都属于伪劣商品。

三、常见形式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二)假冒他人商品的产地、企业名称或代号的商品;

(三)虚构企业名称的商品;

(四)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五)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商品;

(六)名称与质地不符、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或者主要指标

假冒伪劣商品

假冒伪劣商品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

(七)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冒用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八)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的商品;

(九)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充新的商品;

(十)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十一)无标准、无检验合格证的商品;

(十二)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商品;

(十三)未按有关规定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的商品;

(十四)处理商品(含次品、副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其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或“次品”、“副品”、“等外品”)字样的商品;

(十五)生产、经销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或未按规定提供使用说明的商品;

(十六)限期使用的商品而未标明或未如实标明生产日期和失效时间的;

(十七)未按规定标明产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和其他项目的商品。

四、特点

① 假冒和劣质品相伴

在我国老百姓的眼里,假冒产品就是伪劣产品。事实上,这种情况并非 在所有的国家存在。在一些发达国家,一般的生产技术较为普及,设备和技 术都能够轻易得到,因而假冒产品与正牌产品的品质差距不是很大,假冒者 的利润主要在对正牌产品商标、商誉的侵占上。而在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 整体的生产技术水平低,假冒者为获取更高的利润,以劣质产品假冒正牌产 品,假冒产品所导致的消费者受伤害的事例往往较多。回顾我国的假冒伪劣 的历史可以发现80年代末和90年代前期所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多数质量极其低下,甚至完全是假货。而近几年,随着社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 高,假冒产品的质量也有所提高,甚至出现了大量与正牌产品质量相当的假 冒产品。这其实就是生产技术发展对假冒产品的改变作用。尽管这样,目前 的假冒产品中大部分还是生产技术水平低下的作坊式小厂的伪劣产品,并且 这种情况还要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② 产品假冒和防伪标识物假冒相伴

假冒伪劣的泛滥刺激了防伪产业的发展,但几乎市场销售好、市场定位 较高的产品或多或少都在使用防伪产品。造假和防伪始终就在相互斗争中 存和发展。当前的假冒商品中,身披激光防伪标识等防伪外衣的比比皆是, 这成了我国假冒产品的一大特点。

③ 仿造品和仿冒品并存

目的商品市场上,在假冒产品之外还有大量的仿造品和仿冒品存在。这 些仿冒品突出的特征是在商标标识和包装上使用与名牌产品相同或极为相似的图案和风格;在商品的品牌上取与名牌产品相近的名称。

④ 假冒伪劣和地方保护主义、腐败等现象共生

在查处许多假冒伪劣案件中,大量的假冒产品来自一些假冒伪劣产品集 散地。这些集散地市场周围是大量的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 售的个人、专业户和生产厂家,造假达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当地政府对此 不闻不问,甚至暗中支持。另一方面,造假售假的大量存在还有腐败作为支持。许多被查处的造假案件背后都有行贿、受贿等腐败相伴。

⑤ 假冒伪劣生产呈现出专业化和分散化特点

近些年,在我国政府的严厉打击下,造假也趋向分工细化、地点分散, 每一个造假窝点往往只负责生产、销售的某一环节。造假者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样能增加打假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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