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企业发生欠款纠纷时注意事项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790人看过

企业在频繁的经济活动中难免会产生欠款纠纷,日积月累形成的"三角债"或债务链,逾期的应收帐款已日渐成为企业的一个沉重负担。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帐款的数额计提了坏帐准备金,如果应收帐款三年时间都没能收回,或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就作为坏帐处理,予以冲销,虽然作此帐务处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催债意识,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

主要原因是企业在应收款管理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关注欠款数额较大的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二、对债务方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

三、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

四、在催债中稍遇困难便退却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

五、催债次数多,缺乏谈判技巧导致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

六、私下协商解决的多,而采取法律手段的少;

七、对相关法律不是很了解的多,而对相关法律了解的少。

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帐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有不同,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

欠款产生前的预防

1、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8、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二、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

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甚至被所谓的场地等花架子所骗,忽视了债务方其它投资导致资金链的断裂造成没有偿债能力,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方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因应措施。
三、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详见产生欠款纠纷后如何处理)

四、证据的收集、保护和举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2002年开始施行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使得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没有完善证据的,在产生纠纷后一定要选择专业资深人事来帮助完善补充证据!有利的证据加上专业的谈判技巧能够帮到您更好的处理逾期帐款回收! 

五、诉讼时效--一个不应小视的法律问题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方重新达成还债协议,以摆脱不利。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