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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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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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新诉讼费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行政诉讼 |1112人看过

财产案件收费 序号 标的额(万元) 诉讼费(元) 保全费(元) 执行费(元) 1 0 ≦ X ≦ 1 50 1%+20 50 2 1 ≦ X ≦ 10 2.5%-200 1%+20 1.5%-100 3 10 ≦ X ≦ 20 2%+300 0.5%+520 1.5%-100 4 20 ≦ X ≦ 50 1.5%+1300 0.5%+520 1.5%-100 5 50 ≦ X ≦ 100 1%+3800 (X ≧ 89.6 万均为

5000)0.5%+520 1%+2400 6 100 ≦ X ≦ 200 0.9%+4800 5000 1%+2400 7 200 ≦ X ≦ 500 0.8%+6800 5000 1%+2400 8 500 ≦ X ≦ 1000 0.7%+11800 5000 0.5%+27400 9 1000 ≦ X ≦ 2000 0.6%+21800 5000 0.1%+67400 10 X ≧ 2000 0.5%+41800 5000 0.1%+67400

离婚案件 侵害人格权案件 序号 财产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1 0 ≦ X ≦ 20 0.125%+50 0 ≦ X ≦ 5 0.8%+100 2 X ≧ 20 0.5%-700 5 ≦ X ≦ 10 1% 3 X ≧ 10 0.5%+500 备注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 50 元至 100 元

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

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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