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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760人看过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离婚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下面,由深圳刘志鑫律师给您具体介绍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见下文。

第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5、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6、公平原则;

7、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第二、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新婚姻法规定)

1、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第40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第4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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