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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竞价抚养费出价高者可不养孩子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657人看过

离婚夫妻竞价抚养费,出价高者可不养孩子?本文为你讲述了北京市顺义区的一对离婚父母,因不想抚养孩子,竟当庭竞价孩子抚养费,并声称“谁出价高,谁就可以不抚养孩子”。以下是为你列出的详情。深圳婚姻专职律师刘志鑫为您解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谁出价高,谁就可以不抚养孩子。”女士声称自己没有抚养能力,请求法院判给先生抚养;而张先生却说,带孩子会影响自己工作,孩子也小,跟着妈妈会更好。一番推来推去之后,在庭前调解时双方决定:竞拍抚养费,出价高的人可以不抚养孩子。顺义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女士诉称,她与张先生均是再婚。2000年11月,双方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小豪,现在已4岁。由于婚前感情基础一般,婚后张先生又经常不务正业,酗酒、对家庭不管不问,还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她认为,现在双方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由于她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固定住所,故没有能力抚养小豪,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小豪由张先生抚养。

张先生表示,同意离婚,但小豪现在还小,不能离开母亲,如果小豪由他抚养,会给他的工作带来影响。张先生希望小豪归张女士抚养,并愿意每月给小豪300元生活费。

据悉,庭前调解过程中,张先生和张女士对于小豪的抚养问题争辩不休。双方最终决定,将采取当庭竞价的方法来解决小豪的抚养问题,出价高的人可以不抚养孩子。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律师点评:

听说过竞拍古董、珍宝,但是没听说过竞拍孩子的,并且付出更多的钱是为了把孩子推得更远!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所以,法院用“竞价抚养费”的方式来处理此案并不违反法律规定。都说“舐犊情深”,可我们无法想像,这对夫妇为什么要把儿子要像甩包袱一样急于甩掉?让我们担心的是那个被推来推去的孩子,如果有朝一日,他知道了这一过程,会不会影响他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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