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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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应满足的条件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641人看过

【女方获得子女抚养权要满足的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3、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一方获得抚养权后,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享有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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