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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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约定财产共有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928人看过

网友咨询:婚前我要求老公写了保证书:如果以后男方提出离婚,则男方的婚前财产应分我一半。婚后,我们双方性格不合,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请问,我能不能依据保证书,要求男方婚前财产分我一半?

深圳刘志鑫律师解答:可以。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对于采取什么样的书面形式没有强行性规定。又根据民法基本原理,法无明文规定即为允许的原则。你老公写下保证书并且登记结婚,说明你们双方针对男方的婚前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是达成合意的,应该视为双方对男方婚前财产约定为共有。你要求男方写保证书,男方完全可以选择写或者是不写,自己具有选择权,故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因此在男方提出离婚后,你可以按照保证书的内容分得一半男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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