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衍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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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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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拒执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作者:曲衍桥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62次举报


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不一定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于是否存在“具有执行能力但是拒不执行”的情形。以下是对该罪名的具体分析: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

有能力执行但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

1、“有能力执行”

有能力执行既包括被执行人能全部履行,也包括被执行人能部分履行。只要行为人具备部分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即可构成本罪。

2、“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类型(12种)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6)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7)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8)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9)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0)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1)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2)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和特殊量刑情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几年

1、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特殊量刑情节

(1)在一审宣告判决前,行为人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2)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3、拒执罪的金额标准是多少

该罪名没有金额要求,只要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符合情节严重情形的,就构成该罪。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主体

包括: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还有其他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被执行人的亲属、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可构成本罪共犯。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对象(判决、裁定)

本罪中的判决裁定并不是泛指法院作出的所有裁判文书,仅指针对特定当事人确定有特定给付(履行)内容、需要当事人进行执行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既包括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也包括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但是不包括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支付令、公证债权文书等非判决、裁定法律文书。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支付令、公证债权文书等的给付内容而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属于本罪规定的“裁定”,行为人不执行执行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的,可构成本罪。

五、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时间节点

成立本罪,并不要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启动之后。行为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执行立案之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也可构成本罪。

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流程

申请执行人有以下途径可以救济自己的权利:一是向执行法院申请,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执行法院不移送的,可以自行刑事控告。如果刑事控告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曲衍桥律师,北京市盈科律所总部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一部副主任,盈科北京盈科全国年度优秀律师,中国;中小企业法治人才库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8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取保候审、股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