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峰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19**********

  • 执业机构: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

发布者:张韶峰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5日|分类:经济仲裁 |11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 审理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案由:

    行政征收

    审理程序: 行政一审  

    裁判日期:2019-11-06

    当事人

    陈卫兵,扬中市人民政府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六十二条

江苏省镇江市一个县级市,房产征收纠纷,原告不服市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房产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把程序用足,同时尽可能的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才能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