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自然法思想对民法和国际法的贡献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9日|分类:国际贸易 |543人看过


 关键词: 自然法/罗马法/法典化运动/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国际法

  内容提要: 自然法理论与罗马法学相结合,使罗马法优越于同时代其他国家的法律;自然法观念促使人们发出对法典化的呼唤,著名的《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得以诞生;自然法是国际法的基础或渊源。

  自然法思想是西方世界最古老的、从未中断过的法律思潮,对人类法律文明发生过重要影响。探讨自然法思想与民法、国际法之间的关系,有助于认识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地位,也有益于理解相关法律及其制度的形成。

  一、自然法与罗马法

  罗马法建立了一个无与伦比的完整而和谐的法律体系,这是一个永恒的成就。这个成就的伟大,来源于自然法的恩惠。“自然法的概念使人们对风俗习惯进行有见识的批判;它有助于消除法律的宗教的和礼节的性质;它倾向于促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强调意图的因素;并使没有道理的严酷性得以缓和,简言之,它在罗马法学家的面前提出了一个使他们的职业成为一种诚实公正的行业的理想。”[1] 196

  就在希腊被征服以后,斯多葛学派关于“顺从自然生活、自然法是法律和正义的基础以及自然法适用于世界各个角落的芸芸众生”的哲学思想(或称自然哲学),在罗马社会中立刻有了长足的发展。“斯多葛主义对前2世纪受过教育的罗马人有很大的吸引力,这样它就成为希腊哲学借以在罗马法学形成时期施加影响的一个媒介。”[1] 183在一系列著名的法学专家中,其最早的几个名人都同斯多葛学派有联系。这种自然哲学对法律学的影响,并不在于它们提供给罗马法的特殊论点的数量,而在于所给予罗马法的单一的基本假设。就在“自然”一语成为罗马人口头上的名词之后,“自然法”理论刺激了罗马人改进法律方面的工作。单纯化和概括化常常和“自然”这个概念联系着,单纯匀称、通俗易懂就成为一个法律制度的特点。因此,罗马法在发展过程中力求与自然常规符合一致,尽量排除复杂言语、繁缛仪式。罗马法所以能具有现存形式,所依赖的是查士丁尼安大帝的意志以及不寻常的机会——自然法理论与罗马法学相结合。在1607年7月致霍布斯的一封信中,德国思想家莱布尼茨宣称,在他致力于把罗马法还原为若干一般元素时,发现其中一半乃是“纯粹的自然法”。“我找不出任何理由,为什么罗马法律会优越于印度法律。假使不是'自然法'的理论给了它一种与众不同的优秀典型。在这个稀有的事例中,这个由于其它原因而注定了对人类发生巨大影响的社会,把单纯和匀称作为其心目中一个理想和绝对完美法律的特征。”


内容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