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夫妻一方在婚前承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婚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共同债务,但是以下情况是属于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该债务属于虚假债务; 3、该笔债务为非法之债(赌债等); 4、一方借贷另一方不知情,且该借贷用于个人挥霍或者是进行非法活动。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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