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自己闲置的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现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赁物
甲方将位于平坝区马场镇三黄庙帽坡的空地(已由乙方用水泥硬化)租赁给乙方使用,场地面积为2亩半,四至位置:东抵 ,西抵 ,南抵 ,北抵 。
二、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 10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第一年租金为9000元,第二年到第八年每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1000元,第九年、第十年每年的租金都为16000元。
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在当年租期届满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第二年租金。
四、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租金;
2、甲方应保证此空地属于自己,无任何争议,没有任何第三人主张此空地的权利;若有第三人阻扰乙方使用此空地,甲方负责出面协商解决,若因第三人阻扰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空地,乙方可以拒绝缴纳租金;
3、除租金外,甲方无权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4、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此空地,乙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自由使用此空地;
5、甲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约定金额收取租金,不能随意更改租金;
五、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
2、乙方若在租赁期内无法继续经营,不再使用此空地,乙方可以提前10天通知甲方终止租赁合同,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给甲方;
3、乙方已对空地进行硬化,硬化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合同后,可以拆除硬化;
4、若此空地在乙方使用期间,遇政府征收,乙方自愿补贴甲方青苗附着物补偿费1.6万元;若是在乙方已经不再使用此空地的时候遇到政府征收,乙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5、在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可以在同等价位上享有优先承租权,同等的租金,甲方应将此空地优先租给乙方使用;
六、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