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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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专职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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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摩托出事故,谁来担责?

发布者:郭倩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16日 156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17624日陈女士乘坐李某驾驶的贵GP050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观音路往天马大道方向行驶,行至上瑞线(贵黄公路53km+800m)延伸至天马大道1km处右转弯时,与由上瑞线往西门坡方向夏某驾驶的贵GBM589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陈女士受伤的交通事故。夏某在事故中次要责任,李某主要责任,陈女士责任。

 

办案经过:陈女士李某的摩托车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担心得不到赔偿。我们为其起诉夏某小车的交强险用于赔偿陈女士,以便女士得到足额的赔偿。

 

审理结果:陈女士获得交强险122000赔偿,剩余损失由李某赔偿1万元

 

律师说法:在贵州省交强险赔偿不分责不分项目,122000限额内赔偿。

 


郭倩律师,贵州大学法学硕士,贵州联通(平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安顺市平坝区委全面依法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聘请的民法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安顺
  • 执业单位:贵州联通(平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20420********22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