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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怎么处罚

发布者:钟毅刚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0日|分类:公司法 |353人看过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且本罪的犯罪主体非常特殊,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且是主管公司运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类似于工商局,在公司符合法定登记的条件下不予登记的,就属于滥用职权。

一、法院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怎么处罚

1、法院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3、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4、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5、上级部门、当地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对于主管公司登记的这些工作人员来讲,根据公司设立的情况,如果不符合公司设立条件,就不能随便出具相关的资质证件,国家虽然赋予有关部门管理公司的职权,但是行使职权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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