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镒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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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镒铭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9日|分类:劳动纠纷 |806人看过


《通知》明确了在线诉讼有关规则,提出规范在线身份认证,确保各方诉讼参与人身份真实性,实现“人、案、账号”匹配一致;要求法院应当在收到在线立案申请后七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登记立案;要求各级法院综合考虑技术条件、案件情况和当事人意愿等因素,确定是否采取在线庭审方式,并明确不适用在线庭审的具体情形;允许具备相应条件的法官远程查阅电子卷宗、合议案件、撰写提交裁判文书等。


评论认为《通知》释放了两个信号。一方面,各级法院要步调一致、行动统一,对于具备在线办理条件的案件,原则上应当能在线就在线;另一方面,要根据技术条件、案件情况和当事人需求推进在线诉讼,防止在线诉讼“装样子”。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线诉讼作为一种新型诉讼模式,必须遵循司法规律,严守正当程序原则,确保诉讼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记者了解到,全国已建成38068个科技法庭,都能支持远程视频庭审。3516个法院已全部对接中国移动微法院,有效支持在线诉讼各项活动。疫情暴发至今,各地法院相继开展了“云审判”,其中,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线上向149名工人发放工资款524万余元人民币,让工人不“忧薪”;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接触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案近5公斤的运输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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