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借条存在瑕疵而致使当事人对借款数额有争议时,如何处理?
借条是认定借款事实的主要依据,但并非认定借款事实存在与否的唯一证据。当事实查明,出借人并未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就算持有借条,也应认定借贷事实不存在。同样,当借条存在瑕疵而致使当事人对借款数额有争议时,也不宜仅看借条表明所记载的数额,而应以实际款项往来作为认定借款数额的依据。当借条在借款数额方面存在瑕疵时,可以从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借款金额,结合借款利率、月利息数额、借款期限以及生活经验等内容综合判断,如利息数额的约定是否与借款数额相符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