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债务人对款项交付又提出合理异议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关于现金交付的民间借贷案件,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债务人对款项交付又提出合理异议的,可以要求出借人本人到庭,陈述款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承担相应后果。法院应当根据现金交付的金额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本人的陈述和庭审言辞辩论情况以及提供的其他间接证据,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运用逻辑推理、日常生活常理等,综合审查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