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简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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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吗?

发布者:张简儒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8日|分类:交通事故 |670人看过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分享一个案例,小王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被一辆小轿车撞伤,脚部骨折,经交警认定小王无责任,小轿车车主负全责。小王找对方车主赔偿后请求单位为他认定工伤,但是单位负责人却说小王小轿车车主已经赔偿了小王的损失,单位无需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也不会给小王认定工伤。小王无奈之下咨询律师寻求解答。那么小王能不能在交通事故获得赔偿的同时要求工伤赔偿呢?答案是可以同时要求工伤赔偿,小王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小王无责任,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如果你或者身边的人遇到同样的问题,现在就知道怎么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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