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万林律师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44000**********

  • 执业机构:广东万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付吗

发布者:佛山万林律师所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2日|分类:交通事故 |118人看过

车辆投保了交强险,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但是,

若驾驶人系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又可否进行追

偿?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7日5时20分许,王某某驾驶鲁RXXXXX号自卸车沿巨野麒麟镇-独山

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麒麟镇京博加油站路段时,撞在张某某停在道路东侧的电动三轮车尾

部,造成张某某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发生时,王某某未取得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

证,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巨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

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某无责任。伤者张某某起诉保险公司和王某某至巨野法院,巨

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伤者张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

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8100元,保险公司已履行完毕。因王某某未取得与

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保险公司将驾驶人王某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王某某在未取得与所驾驶车辆相符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涉案肇事机动车辆虽然投保了交强险,但因

王某某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故王某某是违法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即侵权人,因此,

保险公司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付的赔偿款享有向王某某追偿的权利。因此,

保险公司要求王某某支付所赔偿的款项28100元的请求,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

持。

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保险公司赔偿款28100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官说法

本案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后,可对驾驶人王某某另行起

诉进行追偿,王某某无证驾驶酿成的苦果最终将由其自己承担。法官在此提醒各

位驾驶员朋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需牢记心间,切勿以身试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

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

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

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

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

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声明:本文来源”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在此致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