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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传唤不要怕! 广州佛山刑事律师

作者:许丽洁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5次举报

刑事传唤不要怕! 佛山刑事律师为您专业剖析;欢迎咨询;为您详细法律分析


律师精益求精团队温馨提示: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律师为您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一、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关于不需要拘留系、的犯法嫌疑人,能够到犯法嫌疑人地点市县内的指定地址或许到他的住处举行询问,然则应该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留传的形式变相拘留犯罪嫌疑人。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拘留、拘留的犯法嫌疑人。传唤后必须应用询问笔录,而不克不及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克不及异地举行。但犯法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传唤时候最长不跨越12小时。

二、相关常识: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刑事诉讼法》对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而不在逼迫措施类。一来是刑事传唤不是逼迫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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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构造办理刑事案件措施划定》第174条,传唤犯法怀疑人时,应该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察职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

《公安构造办理行政案件措施划定》第46条第3款,关于违背治安治理的违法嫌疑人,无合法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有无强制力恰是刑事传唤与行政传唤的一个本色差别。行政案件中没有太多的其余逼迫措施,但办理刑事案件措施中有拘留传、拘留等较多可供选用的逼迫措施,没有必要再赋予刑事传唤强制力。

犯法嫌疑人谢绝在传唤关照书上具名时,公安构造是不可以接纳说明的体式格局解决的。《公安构造办理刑事案件划定》第174条,犯法嫌疑人谢绝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询问完结时候时,公安机关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没有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时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绝签字表明拒绝到案,刑事传唤失败,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其他措施。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侦查阶段

1、“黄金37天”委托律师,有效取保。从案发被拘留的第一天开始算起到报请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这期间 长有37天,取保机率 高,越早越及时的委托刑事律师越容易取保。

2、逮捕后聘请律师,有效维护合法权益。为保障侦查的顺利进行,家属在法院判决之前是不能探望犯人的,只有律师才能会见。早一点聘请律师,有利于缓解犯人紧张绝望的情绪;通过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和帮助,有利于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更早的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为维护犯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审查起诉阶段

越早阅卷,越有利于律师发现证据,争取罪轻、无罪辩护。刑事律师可以前往检察院问卷,可以申请检察院调取证据,刑事律师越是充分了解案情、掌握证据、越利于形成全面有效的辩护思路,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等。

审判阶段

越早聘请律师,越有利于律师及被告人为庭审做好充足准备。刑事律师可以就庭审流程及庭审注意事项对被告人进行辅导,预测控方提问的内容,让被告人在庭上保持冷静、发表有效言论;刑事律师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参加庭前会议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申请法院调取证据、通知证人、鉴定人或有专业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刑事律师可以在庭上发表无罪、罪轻辩护意见,庭后提交书面辩护词,让被告人合法权益 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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