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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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求不能随便提,否则损失大!

发布者:刘军伟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6日|分类:劳动纠纷 |161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情况:

       董**原来是XX厂的员工,在工作时与XX厂及XX公司对于工资结构、加班工资、带薪年假工资等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遂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律师点评:

      该案件经过劳动仲裁,法院的一审,二审之后终于结案。本案的主要焦点为:1、如何认定董**的工资结构;2、XX厂及XX公司是否应支付董**入职以来的加班工资;3、XX厂及XX公司是否应支付董**带薪年休假工资;4、XX厂及XX公司是否应支付董**经济补偿金等。


建议或意见:

      董**在诉请中要求XX厂、全红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法院不作审理的原因在于征收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部门的职责,所以提醒劳动者在劳动纠纷发生时要准确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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