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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华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楚润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人信汇广场B座6号楼1714-171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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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月九日法释〔2...
婚姻法 司法解释查看:10516次2015-11-03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