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宋长伟律师代理的这起涉嫌销售假药案,最终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源于当事人张某被指控将一款名为“上古**”的保健贴脐产品包装成药品销售。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认定其销售金额达4.6万余元,非法获利1.8万余元,且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曾认定该产品系假药。
面对不利局面,宋长伟律师在辩护中敏锐抓住核心漏洞:产品原始包装已明确标注“本产品不能替代药品”,而监管部门仅以“未标注生产批号”为由认定假药,该认定与在案证据相矛盾,且缺乏省级以上药检机构的权威鉴定支撑。宋律师据此反复强调“认定假药的证据链断裂、事实不清”。
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在补查后仍无法弥补证据缺陷的情况下,检察院最终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中,宋长伟律师精准切入证据短板,有力推动了案件向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不起诉的辩护目标。
宋长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