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原告王某(男)与被告耿某(女)原系夫妻,2022年7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明确载明:耿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王某名下房产抵押贷款146万元(实际为146万,协议误记147万)、王某名下多笔网贷及信用卡借款合计数十万元,均由耿某用于美容院运营及家庭开支。协议约定,若耿某在离婚后三日内(2022年7月9日前)一次性支付168万元,则抵清全部债务;逾期未付,则需偿还欠款总额2,417,846元及后续利息。后耿某未按期支付,王某多次沟通无果,遂委托山东钧淼律师事务所冉德良律师诉至法院。
诉讼中,冉德良律师系统提交了借条、银行转账流水、邮政储蓄银行贷款协议、各大平台借款截屏、微信及支付宝转账记录,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形成完整资金流向证据链。被告耿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亦未答辩。
判决结果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离婚协议书系自愿签订,合法有效;结合借条及大量转账记录,足以认定耿某累计使用王某款项合计2,407,846元。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请,判令耿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欠款2,407,846元,并自2022年7月10日起按同期LPR标准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清之日,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26,143元。
案件心得
本案核心在于离婚协议中债务确认条款的效力。山东钧淼律师事务所冉德良律师精准把握两点:一是协议经民政局备案,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备强约束力;二是针对每一笔借款来源均提供原始凭证,将零散消费、贷款与被告使用目的逐一对应,形成闭环证据链,即使被告缺席,法院仍能依证据裁判。冉律师特别指出,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协议约定“逾期则恢复全额本息”的条款具有违约惩罚性质,法院予以尊重。本案也提示:婚内大额资金往来务必留痕,离婚时书面明确债务归属,是事后维权的最有力保障。山东钧淼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家事与债务交叉领域的丰富经验,为客户实现了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