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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黄金洗钱案:从羁押到缓刑的辩护之路

发布者:山东钧淼律师事务所2026年08月25日 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239月,张三(化名)与李四(化名)为牟利,通过“XX”软件接受上线指令,两次收购明知系电信诈骗赃款购买的黄金(共计约3261克,涉案金额逾170万元),转售获利。二人于次月被抓获,夏津县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提起公诉,量刑建议均为有期徒刑一年七至八个月并处罚金。张三到案后未如实供述主要事实,但审理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6400元、预缴罚金2万元。

判决结果

夏津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二被告系从犯,结合认罪认罚、退赃、社区矫正评估等情节,采纳量刑建议,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李四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四个月,各处罚金2万元;违法所得及作案手机予以没收或发还。

案件心得

本案的关键转折在于审理阶段的认罪认罚与积极退赃,但辩护策略的精准同样不可或缺。山东钧淼律师事务所解鹏方律师作为张三的辩护人,在被告人前期未如实供述的不利局面下,紧扣“从犯地位”“主观恶性较小”“家庭特殊困难”等法定酌定情节,有力论证缓刑适用性,并推动司法机关对犯罪数额的合理认定。解律师的专业介入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幅度的从宽处理,更使法院在“情节严重”的法定刑档中敢于适用缓刑,体现了辩护对裁判结果的实质影响。山东钧淼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对类案政策的娴熟把握,为本案成功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案亦警示:虚拟货币交易与实物资产收购存在极高法律风险,及时认罪、有效退赃,并依托专业律师精准抗辩,往往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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