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概况
本案为企业员工因劳资纠纷引发的轻微盗窃刑事案件,案件特殊性强、主观恶性极低。当事人李某某系四川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任职期间参与华能宜水15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施工。2025年10月,工程项目全面竣工后,李某某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心生无奈,擅自处置项目剩余螺栓、螺帽、废旧发动机等工程废料。经核算,涉案物品总价值约2.1万元,李某某实际获利1.3万元。
案发后,李某某及参与售卖废料的同事王某某,被宜水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看守所。涉案金额已达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若未能有效辩护,二人将面临实刑处罚,留下刑事案底,对个人及家庭造成终身影响。家属紧急委托张雨杰律师团队介入案件,全权处理辩护工作。
二、办案难点
本案核心办案难点在于案件定性清晰、涉案金额达标,常规辩护空间有限。从形式上看,当事人擅自处置他人财物,盗窃罪名成立,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大多会提起公诉并判处刑罚。但本案存在特殊背景,当事人并非恶意盗窃牟利,系公司欠薪引发的被动行为,如何向司法机关充分论证案件特殊性、弱化刑事处罚属性、争取非刑罚处理结果,是本案辩护的核心突破点。
三、核心辩护策略
张雨杰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对案件细节、梳理全部案情,摒弃常规量刑辩护思路,结合案件特殊背景,制定“弱化危害性、夯实从宽情节、争取免罚处理”的精准辩护方案。
律师重点论证本案社会危害性极低、主观恶性极小。本案涉案物品为工程完工后的废旧剩余材料,处置行为未破坏工程质量、未影响项目运营,未造成实质性财产损失。区别于普通预谋型盗窃,当事人系长期被欠薪引发的过激自救行为,并非蓄意违法牟利,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
同时,律师全力推动赔偿谅解,夯实悔罪基础。主动协调家属与两家涉案受害企业沟通,促成家属代为全额退赔损失,分别赔偿西安恒信电力技术有限公司1.2万元、四川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1万元,成功取得两家单位书面刑事谅解书,受害单位明确请求司法机关对当事人从轻、免予刑事处罚。
此外,律师精准锁定自首法定从轻情节。通过梳理到案经过,证实当事人系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全程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完全符合自首认定标准。结合当事人无任何前科劣迹、案发后积极补救、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等情节,全力向检察机关争取取保候审及从宽处理。同时援引刑法自首条款、盗窃案件司法解释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恳请检察机关适用非刑罚处罚方式。
四、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及辩护意见,全部采纳律师核心辩护观点,依法认定李某某自首、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轻微等多项从宽情节,成功为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顺利解除羁押。同案人员王某某经律师协调处置,同样完成退赔谅解,同步办理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已明确将综合全案情节从宽处理,当事人大概率可争取免予刑事处罚的最优结果。
五、案件结语
本案是轻微刑事案件精准辩护的典型范本。张雨杰律师紧扣案件特殊背景,兼顾法理与情理,通过精细化案情梳理、积极的沟通协调、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打破常规办案预判,帮助当事人摆脱羁押困境,规避刑事实刑风险。既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又充分彰显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雨杰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注处理盗窃、故意伤害、经济类等各类刑事案件。擅长挖掘案件细节、精准锁定法定从宽情节,熟练协调退赔谅解、办理取保及不起诉案件,办案细致高效、情理法理兼顾,多次为当事人争取无罪、免罚、轻判结果,实战经验丰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