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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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小团团确认被捕,所涉何罪?

作者:王诗梅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0次举报

斗鱼平台知名主播一条小团团近日被确认因涉嫌赌博活动被捕,此消息一出,立刻在直播圈掀起了轩然大波。小团团作为斗鱼平台的热门主播,以其独特的直播风格和幽默的性格深受观众喜爱。然而,她的突然停播和随后的被捕事件,让她的粉丝们倍感震惊和惋惜。

参与赌博不一定会犯罪,但组织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则可能涉嫌犯罪。

赌博是一种以赌注为基础的活动,参与者通常在不确定的结果上下注,以获得奖励或者输掉赌注。赌博存在法律和道德争议,因为它可能导致个人和社会上的负面影响,其中包括可能的财务问题、家庭破裂、心理健康问题等。

在我国,参与赌博不一定会犯罪(可能涉及治安处罚),但组织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则可能涉嫌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有赌博罪。具体来看:

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赌博罪

《刑法》规定与赌博相关的犯罪有三个:

1)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上述开设赌场罪的规定处罚。

对于赌博罪,在其具体认定上,结合《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赌博罪中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此次事件提醒我们,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人,都应该远离赌博等非法行为。同时,网络直播平台也应该加强对主播的监管和管理,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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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诗梅律师,联系电话:13397498665,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湘潭大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1201911084149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