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永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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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犯罪辩护律师邵永飞:公司走私被查,会追究哪些人员的刑事责任?

发布者:邵永飞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4日|分类:刑事辩护 |2907人看过

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在“走私罪”一节中也规定了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因此,在公司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况下,直接领导、主管公司进出口事务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会主席等公司主管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可能会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走私犯罪属于故意犯罪公司的普通职员如财务人员、报关人员、制单人员、业务员等如果明知公司走私仍然接受公司指派办理具体事项的,也可能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中的“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有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但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也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换句话说前述犯罪行为全部按照自然人犯罪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走私犯罪也同样公司以走私犯罪为主业或者违法所得主要归个人所有的也会以自然人犯罪论处可能在走私犯罪中违法所得主要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老板获得员工仍然只是拿死工资但员工如果明知公司走私则会构成帮助犯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公司实施走私犯罪活动,不但会追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经理、董事会主席等公司主管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还可能追究明知是走私活动而参与的公司员工的刑事责任。

邵永飞律师在此提醒:打工人如果觉得公司业务流程不符合正常流程如公司自己制作合同发票或者经常修改价格税号或者对外付款不走正常途径那么公司做的事情都可能存在违法嫌疑要及时脱身不要存侥幸心理免得案发时牵连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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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邵永飞律师的个人观点,不得作为个案处理的意见,具体案件需要根据证据及情节进行具体分析,否则后果自负。

邵永飞律师从海关缉私局辞职从律,具有丰富的海关法律知识和刑事辩护经验,尤其擅长走私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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