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勇敢面对,主动作为,争取最好结果,逃避是没有用的。大道理谁都会讲,但遇到具体事时可能就会乱了阵脚,依靠自己趋利避害的本能作出不明智的选择。此时就需要有专业人士出谋划策,在旁指点迷津。

前几天一个律师同事(他是做民事案件的律师)说他一个朋友可能牵涉到一起诈骗案件,想约我聊聊,但由于我有其他安排就没能见面详谈。
他这个朋友,姑且称为李四吧,投资入股其表弟张三(是的,就是罗翔老师讲的那个张三)的项目,而张三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并且还有其他一些相关人员也被拘留了。据李四了解,公安已经掌握了李四属于出资人且有分红的事实。李四说他不知道他表弟诈骗的事,他只是给其表弟投资,他不想坐牢,也不想去公安机关去说明情况。以上就是大概情况。
邵永飞律师给出的意见是:
如果像他说的那样,他仅仅出资,对于诈骗的事毫不知情,那他就不构成犯罪,但应当主动去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因为首先公安肯定会查到他出资的事实,会找他了解情况;其次,他获得的分红很可能是脏款,公安追赃时也会找到他;再次,他主动去说明情况,即使构成犯罪,也属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会构成自首,如果有自首情节,以后定罪量刑时会从宽,可以争取不起诉、定罪免刑、减轻处罚等利好结果。如果他不去主动说明情况,公安也可能会通知他去说明情况或者直接布控抓人,在以后他真构成犯罪时,那就失去了自首的从宽处罚情节。不知道他最终是否听从了我的意见。
通过这件事邵永飞律师想提醒朋友们:
摊上了违法犯罪的事,不要怕,不要躲避,鸵鸟策略没有任何用处。要勇敢地面对,掌握主动权,为自己争取更多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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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邵永飞律师的个人观点,不得作为个案处理的意见,具体案件需要根据证据及情节进行具体分析,否则后果自负。
邵永飞律师从海关缉私局辞职从律,具有丰富的海关法律知识和刑事辩护经验,尤其擅长走私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