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永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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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公司犯罪海关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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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律师:进出口货物夹藏、瞒报一定构成走私吗?

发布者:邵永飞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4日|分类:海关商检 |1405人看过

(作者:邵永飞律师,曾在海关缉私局工作9年,办理过大量行政、刑事案件。后转岗律师行业,从事刑事案件尤其是走私犯罪案件的办理。)

案情简介

近日爱店海关联合凭祥海关缉私分局,根据风险布控指令在爱店口岸对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票衣服及涤纶布的报关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票货物中夹藏有孙悟空手办、制氧机、二手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等瞒报商品100多项共计3.7万余件,货物初步估值140余万元。

走私犯罪辩护律师邵永飞夹藏瞒报进出口货物不一定构成走私

通常情况下我们认为在通关时夹藏瞒报货物会涉嫌走私但那主要是针对进境进口货物来说的因为绝大部分进口货物都是应税货物即使进口关税率为0,在国内销售时的增值税也是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的)。

那么上述案例中夹藏瞒报出口货物是否会构成走私呢答案是不一定

目前我国对出口货物征税主要做能源资源等领域对普通货物并不征收出口关税走私除了要求逃避海关监管之外还要求其对象必须为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或者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因此如果上述夹藏货物不属于出口征税货物也不含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的成份则不构成走私。

但是行为人在出口货物时夹藏瞒报一部分货物未如实向海关申报虽然不构成走私但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其他违规行为海关可以予以行政处罚

综上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走私除了要求具有夹藏瞒报伪报或者绕关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外还要求对象必须为禁税的货物物品否则是不构成走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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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邵永飞律师的个人观点,不得作为个案处理的意见,具体案件需要根据证据及情节进行具体分析,否则后果自负。

邵永飞律师从海关缉私局辞职从律,具有丰富的海关法律知识和刑事辩护经验,是国内少有的具有海关工作经验的海关律师、走私犯罪辩护律师、进出境犯罪辩护律师、海关案件律师。主做走私犯罪辩护、海关案件代理、民商事案件代理、出入境犯罪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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