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晓律师
于春晓律师
山东-威海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签同居协议,保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于春晓律师时间:2024年12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次举报


      

作为律师,我代理过同居析产纠纷案件的原告,也代理过被告。我也曾起草过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却发现很少有人会委托我起草同居协议,很多人想到却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顾忌。其实比起分手后双方闹得很难看,甚至走到诉讼的地步,不如在开始前就做好约定。

通常老年人恋爱不会轻易的领取结婚证,在双方同居期间也可能会产生各种矛盾,通常是财产、生病等方面的矛盾。见过也听到过很多这样的例子,同居分手后爱情幻灭,口袋空空。同居协议并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能够更好地协调两人间的分工和责权,能更好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也有这方面的需求,也可寻求律师的帮助。


于春晓,山东沛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于春晓律师执业以来深耕于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个性签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威海
  • 执业单位:山东沛然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020********4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