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春明律师

  • 执业资质:1500120**********

  • 执业机构: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承包人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发布者:卢春明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9日|分类:工程建筑 |902人看过

在建筑行业,工程款无法按时支付的情况十分常见。很多人工程都完工了但是工程款却迟迟无法结清,建筑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能追回工程款吗?

网友咨询: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承包人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律师解答: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3、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补充: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

1、合同当事人没有缔约能力;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请知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