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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借款为共同债务吗

发布者:刘涛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 |134人看过举报


民间借贷的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签名但事后对方追认的,或者一方所负,但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共同债务。

一、以个人名义借款为共同债务吗

1、民间借贷的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签名但事后对方追认的,或者一方所负,但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配偶以个人名义借款是不是一定是个人债务

1、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依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以一方的名义借钱,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也是大多数人所认同的。

2、产生夫妻共有债务的情形如下: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

(2)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产生的债务

3、特定情况下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1)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已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

(3)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

(4)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非法犯活动中所负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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