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翠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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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没有被判刑之前,是否能和亲人见面

发布者:高翠平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441人看过

嫌疑人在没有被判刑之前,是否能和亲人见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以上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的监监护人、亲友可以作为辩护人,如果需要会见须经有关机关批准。

 

本人建议最好还是委托律师作辩护人,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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