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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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转款的案例

发布者:张文浩律师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265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谢先生与王小姐在2018年经朋友介绍认识,并在同年9月份确立为男女朋友关系。在双方认识到拍拖以来,各类开支都是由谢先生承担。在拍拖不久后,王小姐就以各种理由,向谢先生开口要钱,比如说用于资金周转、用于信用卡还款等等。谢先生本身经济条件就一般,但面对自身女友的开口,也是毅然决然去帮助,自身资产不够时,还通过刷信用卡的方式去满足王小姐的资金需求,因双方关系亲密,谢先生在转款时,也并未要求王小姐何时归还等。2018年10月起,王小姐开始与谢先生疏远,谢先生经常无法联系到对方,数日后,王小姐向谢先生提出分手。而谢先生则要求王小姐归还之前收取的款项,共计10万多元,王小姐则认为,收款的时候,并未承认该款项系借款,应视为男方的赠与,不需要归还,且之后都没有再接听谢先生的电话,也不回复信息。无奈之下,谢先生找到我,咨询关于起诉追回该款项的事宜。

对于该类型案例,近年来存在许多该类案件。在各种男女朋友关系中,有的款项系赠与,有的款项系出借,有的系对外出资等等,在亲密关系下,许多款项性质并无法予以区分清楚,特别系在一方坚决不承认的情况下,关于这方面的举证,难度较大。而在法律角度上来说,对于款项性质的确认,关系到本案的走向,直接起诉的话也可以,但存在相应风险。而在律师的指导下,谢先生如愿找到王小姐,并让其出具了欠条,确认其共收到借款105000元,并按要求将逾期利息、违约责任等明确在欠条上,为接下来的诉讼排除了后顾之忧。

而最终,佛山市顺德区法院支持了先生起诉欠款105000的请求,并判决女方承担相应的利息而在拿到胜诉判决后,在律师的帮助下,本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成功收回全部欠款及部分利息。

本人2011年始专研法律,熟悉各类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理论知识及实务操作。从事这行以来,本人一直秉承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佛山
  • 执业单位: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620********8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