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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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XX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XX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者:王琼玮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41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细情况 :

原告XX机械为自己的200位员工投保了雇主险,其中特别条款为上下班条款。后一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重伤,为次要责任。原告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却以该员工为无证驾驶为由,要求适用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予理赔。本案经过一次开庭,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律师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中的情况不适用于免责条款。


建议或意见:

在签订保险协议时,要多读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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