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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讯问未成年人,家属在场,应该怎么做?

发布者:孙志强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4日|分类:刑事辩护 |1764人看过

       【 家属权利】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父母)应当到场,且代为行使未成年的诉讼权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70条。

         应该注意并提醒的是:父母在场并不是只是去看看孩子在看守所里过得好不好等生活问题,让其父母到场是依法维护孩子的法律权利。

      【未成年人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司法现状】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大大减少,威胁、引诱、欺骗的手段大大增加。家属应了解什么是威胁引诱及欺骗

         【家属应如何维护权利】:讯问未成年人,家属在场,笔录完成后,家属应该签字。家属签字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写到讯问笔录中去。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270条。

         【写的意见对不对】只要家属认为办案人员侵犯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家属都可以写。如果没有太多法律知识,可以凭借自己的生活知识认为侦查行为是否合理,认为不合理的也可以写,对不对由法官判断,但是写的一定要是真实事实。

        【侦查机关的态度】公安机关肯定态度不会和善,所以我们行使权力要注意方式方法,建议以柔克刚。切不可硬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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