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该房产是在婚后由某个当事人的父母出资购得并明确赠与给该当事人的,除非有其他特殊的情况发生,否则在这类资产仍然无法参与到离婚财产分配中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夫妻离婚房产证没有名字的能拿到房子吗
房产证上若未列明姓名,判定能否在离婚时予以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种可能是,该房屋可被确认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在此情形下便具备了进行分割的前提条件;另一种则是,仅能将其归结为婚前个人财产,这样的话,则无权进行分割。
在此过程中,还须关注该房屋是否由双方婚内父母出资购置,并且已经明确表示只赠予特定子女。
若无例外情况,此类型的房屋同样无法在离婚时分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产证上有父亲的名字卖给子女要交税不
无需如此操作。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子女继承父母转赠之不动产时,无需缴纳任何税费。
2)然而,若父母选择将其所持有的不动产转赠予子女,则需承担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与契税。
3)最后,当父母决定将其所有的不动产出售或者交易给子女时,若该房地产已经持有超过五年时间,仅需负责交付契税即可; 反观那些尚未达到五年持有时长的房地产,此时除了契税外,还需按照规定支付额外的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