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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抚育子女较多义务一方,离婚时有权请求经济补偿

发布者:李玮星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613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家庭劳动价值应当得到尊重。夫妻中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等方面付出更多的一方,为家庭生活提供了服务和便利,在离婚时,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文章来源: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无讼之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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