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韵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经济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协议签完就生效吗?

发布者:梁韵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362人看过


离婚协议签完就生效吗?

在电视剧里面,咱们经常都能看到这样的一幕:夫妻一方甩出一份离婚协议,冷冷地说:我已经签了。另一方如五雷轰顶,久久不能下笔……协议离婚难道就是这么一笔间的事?双方签名就完事了?

实际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按捺指纹。双方在婚内签署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在双方签名后成立,但在所附条件即离婚成就时才生效。故若一方在签署了离婚协议后始终不愿意与另一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则协议离婚未完成,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未能成就,同时也不具备登记这一形式要件,故协议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在这种僵局下,如另一方执意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人民法院并不能因为双方曾签署过离婚协议而直接判处离婚,离婚协议也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直接依据。但人民法院可以参考协议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具体问题。

因此,夫妻双方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应及时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所签署的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