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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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强律师|50 万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调解实现全额本息回款保障

发布者:王永强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40人看过 举报

2026-08-28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例简介

滕州王永强律师代理原告处理大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借款本金 50 万元,存在共同还款人。起诉后通过法院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方案,同时设置违约加速到期及违约金条款,一旦被告任意一期逾期,债权人即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债权安全,避免后续再次诉讼,高效实现当事人债权目标。

二、案情回顾

被告某某向原告出借借条,向原告借款本金 500000 元,书面约定借款月利息。另外一名被告某某自愿作为该笔债务的共同还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借款到期之后,经过原告多次向两名被告催讨,两名被告一直拖延不予归还本金及利息。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王永强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告诉讼请求:要求两名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 50 万元,并按照约定标准支付相应利息;同时要求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维权产生全部费用。案件受理后,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告相关财产。

三、滕州王永强律师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梳理借条、转账记录、催款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确定代理策略:

1.固定借贷事实,明确共同还款人的法律责任,将两名被告一并列为案件共同被告,要求二人对全部本金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防止出现只起诉借款人,遗漏共同还款主体,造成执行回款困难。

2.诉讼阶段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被告财产,给对方施加压力,既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也为后续调解、强制执行做好铺垫。

3.结合本案被告当下资金压力,不固执于一定要当庭判决。在调解谈判过程中,坚持本金及利息整体权益,设计严谨调解条款。重点设置分期履行 + 逾期全部债务加速到期 + 额外违约金约束,只要被告任何一期没有按时足额打款,全部剩余债务直接到期,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避免分期违约之后还要再次打官司。

4.谈判中争取由两名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四、案件处理结果

经法庭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1.两名被告分期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50 万元,外加利息 15 万元,分多期按月支付,明确每期付款时间与金额。

2.只要被告任何一期未能足额按期履行,则全部剩余债务视为立即到期,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被告出现逾期履行的,另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5 万元。

4.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全部由两名被告承担。

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具备强制执行法律效力。

五、王永强律师办案实务总结

1.民间借贷案件,存在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起诉时务必全部列为被告,扩大责任主体,提升后续执行回款的保障。

2.大额借款诉讼,财产保全非常关键,提前冻结对方财产,既能防止转移资产,也能推动对方积极协商还款。

3.调解不等于让步吃亏。调解不能只简单写分期还钱,一定要加上 逾期则全部债务加速到期条款,这是民间借贷调解的核心要点,避免分期违约,反复诉讼。

4.借条签订时,尽量把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保全费)进行书面约定,后续起诉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该部分支出,减少出借人的维权成本。

5.遇到欠钱久拖不还,不要盲目私下反复催要,及时委托律师,通过诉讼、保全、调解等法律手段固定债权,防止超过诉讼时效,造成债权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会员,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枣庄
  • 执业单位: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420********5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侵权、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1370420********51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侵权、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