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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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市专职律师执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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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欠条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符波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7次举报

一、有效欠条满足什么条件

1、有效欠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写下欠条是欠款人的真实意愿;

(2)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没有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4)有欠款人本人的签名。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三、欠条通常适用于那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

3、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4、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符波律师,祖籍海南东方,法学本科学历,海南鳞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固定的律师团队,与本所高级合伙人符运杰律师为同一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海南-东方市
  • 执业单位:海南鳞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69020********7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