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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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市专职律师执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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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人失联怎么追偿

作者:符波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1次举报

一、借贷人失联怎么追偿

1、借贷人失联出借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追偿,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接待人的财产;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然后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借款人失联构成诈骗吗

其实在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借钱后失联不能构成诈骗罪。无论借款人是否“失联”,债主都可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偿还欠款。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时算起。如果借款人到达约定还款期限后仍未还款,债主应及时到法院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了,债主可按照借款人的联系地址或户籍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其寄送催告函,并在详单上备注有关信息,保留好详单。通过电话、短信催告,要保留好录音等证据。


符波律师,祖籍海南东方,法学本科学历,海南鳞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固定的律师团队,与本所高级合伙人符运杰律师为同一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海南-东方市
  • 执业单位:海南鳞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69020********7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