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看看没有领(结婚)证却有孩子怎么离婚
国家规定,结婚需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到达结婚年龄是无法登记结婚的,在现在社会中有许多人未到结婚年龄就结婚,然后选择先办婚礼再来登记结婚。可是在婚后发现夫妻无法磨合,想要离婚,却有了小孩怎么办呢?下面是武汉离婚律师给出的专业介绍
(一) 共同生活(同居)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
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形除非两人愿意去领结婚证,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不能进行协议离婚。
(二) 共同生活(同居)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
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非法同居,不算离婚。不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或不去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就行。但是如果在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去法院起诉来进行分割。
(三)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夫妻离婚之后呢,正在主要用母亲的母乳来生存的子女,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来养育。
(四)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果因为抚养方面发生争议而没有达成合意时,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权益以及夫妻两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抚养权。
因此,没有结婚证即使有一个小孩也并不能构成离婚的要素。有结婚证,通过法律认可有夫妻关系的夫妻才可以谈离婚。无结婚证而有小孩只形成同居,这个情况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解除两者的关系。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年龄不到两岁的,暂由母方抚养为宜。之后可以根据两人的情况来决定由谁抚养孩子。
以上是武汉离婚律师高律师给出的简洁的专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