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蕾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法定继承权的适用情形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341人看过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被继承人虽然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是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下的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

(4)遗嘱继承人因损害被继承人的利益而丧失了继承权;

(5)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6)遗嘱部分无效的,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7)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