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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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专职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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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出事故, 保险赔不赔?

作者:杨大虎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41次举报


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这句话“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都拒赔”,这一说法是不准确的。今天,小编就跟您详细的说一说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酒驾的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交 强 险:


“饮酒”可赔付;“醉酒”先赔偿,后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中,“饮酒驾车”也没有排除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


如果饮酒后驾车出险,造成第三方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对第三者给予赔付,死亡伤残赔偿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但赔付的条件仅限于“饮酒驾车”;


如果被判定为醉酒驾驶,保险公司仅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保险公司仍需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会在先行赔付后,事后再向驾驶人追偿。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饮酒、醉酒出事故均不理赔


“对于因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造成的车辆受损、人员伤亡、车辆被盗,商业车险均不予以赔付。”关于饮酒开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里面有明确规定(责任免除: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只要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认定保险车辆是因驾驶员“酒后驾车”而出现的事故,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均不予以理赔。


杨律师,男,2006年毕业于河北大学律师专业,2009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人具有较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保定
  • 执业单位: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620********1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